中微半导: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可操作性,维护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组织和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依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 权利。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对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给予积 极配合,并协助完成向上海交易所备案工作。 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 人可以持召集股东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 所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