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1 法律意见书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