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页无正文,为《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参会人员签名: 赵振业 赖楚敏 王冠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 委员发出,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 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 表达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赵振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 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2024 年 12 月 18 日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李海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