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鸽科技:涉及诉讼判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3 月 24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3 月 17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反诉情况:有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被告、反诉原告)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鸽科技、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洪良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142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判决公告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贺 王中涛、江苏恒念律师事务所 (二)(原告、反诉被告)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银河) 法定代表人:张启发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静 张好、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9 年 8 月 28 日,金银河(原告)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一种 混合装置"实用新型专利,2020 年 8 月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