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杰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46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威")持有的中新 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旭德"或"标的公司")47%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经比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的说明如下: 4、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未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应 当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的标准,不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