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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JCONJCON(BJ:836149)2024-12-23 13:5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的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购买、出售资产的行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召开 日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的交易情况, 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崔柯 潘哲盛 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 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47%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