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新材: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邮编:100026 9thFloor,TaikangFinancialTower,No.38NorthRoadEastThirdRing,ChaoyangDistrict,Beijing,100026,China 电话:010-65890699传真:010-65176800 电子信箱:bjgrandall@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王路律师和赵元瑗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 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