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创环保: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二)本所已得到德创环保如下保证:德创环保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所有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所有文 件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 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所律师做出法律判断的事实和文件均已披露,并无任何隐瞒、 误导、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德创环保本次回购注销所必备的法律文 件,随其他材料一同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致: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创环保")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及《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