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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实业(600595) - 2014 Q2 - 季度财报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595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一四年七月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贺怀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郎刘毅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贺怀钦 | | --- | ---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梅 君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郎刘毅 | 五、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 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1 | 第一节 | 释义 3 | | --- | --- | | 第二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