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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GuirenniaoGuirenniao(SH:603555)2024-11-15 09:52

当事人: 张 翼,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213 号 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1-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2024〕8 号)查明的事实,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 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李志华于 2021 年 7 月开始担任公司董事,2022 年 7 月成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2022 年 8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案涉期间,李 志华同时是齐齐哈尔市荣鼎粮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鼎粮食)、 甘南县玉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弘粮食)、龙江月盛 利粮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月盛利)、黑龙江诚运粮屹玉米购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运粮屹)等 4 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 相关规定,荣鼎粮食、玉弘粮食、月盛利、诚运粮屹是公司的 关联法人。 2021 年 8 月至 2023 年 3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鹤米程莱农 业(上海)有限公司(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