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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总裁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和经营运作系统,规范公司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经营管理层 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经营管理层人员依法履行职权,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 范化、科学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新洋 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经营管理层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须经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作出决议。 公司设执行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总工程师一名、财务总监一名。执行总裁、 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四条 总裁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