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源:新疆浩源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 目的。本所在此同意,贵公司可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 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并向公众披露,本所律师将依法对本法律意见承担责 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 关于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系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集 的,并由董事长主持。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贵公司董事会已于2024年12月14 日公告了《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贵公司前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地点、 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网络投 票方式、关于股东有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说明及公司通信地 址、联系人、电话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