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会及其参加者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永利带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