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光科: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二○二四年十二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它任何目的或 用途。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 登了《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或"公告")(编号:2024-059),该等公告载明了召开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