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12月)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1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总监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安排 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 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员 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与年审注 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 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