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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000513) - 2015 Q4 - 年度财报
000513LIVZON GROUP(000513)2016-03-24 16:00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 3 月 1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保国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燕霞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庄健莹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 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5 元(含税),确定现金分红总额为人 民币 198,444,773.50 元。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 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重新确定具体分 配比例。 本年度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