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岭股份(001356)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的 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的 4、本法律意见的出具已经得到发行人、主承销商等相关方如下保证:其已 经就本次战略配售的核查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保 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5、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本次发行所涉及的战略投资者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查阅的文件。对于本法 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据有关政府主管部门、 发行人、战略投资者或其他有关单位等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专项法律意见 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或"东兴证券")的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