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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吊顶(002718)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暨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浙江友邦 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友邦吊顶")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 问。受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浙江友邦集成吊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暨股权激励计 划终止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注销暨本次终止")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