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本次交易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 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目标公司进行评估,除为公司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业务关系 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公司、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参与本次交 易的相关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 系,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5、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及讨论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中关于对外投资和关联交易的相关规 定。 2、本次交易对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 行了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具备合 理性。本次评估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3、本次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条款和价格公允、合 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