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600257)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文号 DHGF-1J-HB-004 关联父项文号(如有) - 版次 A.1 管理部门 内审部 发文日期 2024-12-31 实施日期 2025-01-01 历次修改记载 序号 时间 修改内容 1 2024-12-31 首次发布 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