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种业(600313) -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 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 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 展报告(试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原则上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证券事务部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准备 事宜。公司另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