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涌科技(688060) -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云涌科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江苏云涌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涌科技)委托,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