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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688449) -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联芸科技(杭州)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 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 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公司 2024 年 12 月 17 日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