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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电电控(68866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Wuhan LinWuhan Lin(SH:688667)2025-02-06 11:17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抵押、质押、 查封、冻结等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 法存续的情况,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公司将继续在业务、 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兰之穹信息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等27名交易对方 (以下单称或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江苏奥易克斯汽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8.426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 会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