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慕士(001234)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5021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慕士"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就泰慕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泰慕 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5 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66,700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 16.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40,800,551.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