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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 传 媒(002181)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限售股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 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传媒"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对粤传媒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 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股票发行及上市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61号文核准,广东广州日报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7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其中50,000,000股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原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流通股股东同比例 定向配售,该等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定向配售部分由承销团包销。其余 20,000,000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其中,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