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田集团(002482)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 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 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管 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1 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临时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 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及 相关重大事项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 特定人员泄漏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 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六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 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七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 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得的未公开重大信 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第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公司公开披露该信息前的 任何时点,不得在相关文件中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 息。 第九条 如因外部单位或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