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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田集团(002482)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 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和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 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布的行为。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 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 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前述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 的两个交易日内。 第六条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一)真实原则。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