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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003011)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44,363,26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4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