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300065)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南省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信 (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创信海洋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浙江海兰信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寰宇共创科技服务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清控银杏光谷创业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海 南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寰宇")全体 17 名股东合 计持有的海兰寰宇 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 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资产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