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300065)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南省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信(海南)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创信海洋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海兰 信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寰宇共创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控 银杏光谷创业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海南海兰寰宇海洋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寰宇")全体 17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海兰寰宇 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 慎分析,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以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