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华电(30006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 的规定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 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 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有关规 定,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 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 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 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 八条规定的说明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海德利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利森" 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