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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30064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月)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 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及能够对公司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