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30064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月)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发生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