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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投资目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远信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信工业"、"公司"或"发行人")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远信工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 (四)投资期限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18,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即任意时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