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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迪技术(301633) -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0/F. HyO. Chow Tai Fook Finance Tower, No. 66 Shu Niu Av Oian Hai Shonzhon 518052 ( Email: shenzhen@tongshang.com 网址 Web: www.tongsha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港迪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袁乾照律师、汪雅筠律师出席了 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境内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中 国境内"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武汉港迪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 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