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1、除6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外,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激励对象不 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2、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以下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