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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光电(300862)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蓝盾光电及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6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9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3.95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111,933.1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07,695.14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