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600246) - 北京市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万恩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万思恒律见证字(2025) 第 0307 号 致: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万思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发展")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万通发展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现行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就万通发展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万通发展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 议―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