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星科技(920111)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域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