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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张家港中环海 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张家港中环海陆 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 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 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也不存在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