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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股份(00245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BCCBCC(SZ:002455)2025-03-19 10:16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的,视作本人所为, 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决议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及《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