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600605) - 华泰联合关于汇通能源重大资产出售之2024年度持续督导核查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之 3、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 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2024 年年度持续督导的核查意见 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三月 声 明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 次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财务顾问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 查,结合汇通能源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本核查意见。 1、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本次重组各方均已向 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