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股份(30159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肯特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闲置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31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3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