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翔丰华(300890) - 7.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XFHXFH(SZ:300890)2025-03-27 10:50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 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依据。 第二章 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