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测标准(300938)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华亮先生、陈若华先生及张敏女士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 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 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9 日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要求,并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 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华亮先生、张敏女士、陈若华 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