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规则》")、《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委托,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下 称"本所")律师管晋宏、徐德峰出席贵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下称"本次大会"),就本次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 Shanxi Dewei Law Office 中国·太原 山西省太原市亲贤北街 368 号水工大厦 邮编:030006 电话:(0351)7897998 传真:(0351)7897998 电子邮件: sxdwgls(a163.com 关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核查和验证了公司提供的与 本次大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 本所律师仅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目前已发生的或存在的事实和对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 神,对公司本次大会召集、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