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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600830) -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香溢融通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香溢融通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经本所律师核查,这些文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 本或原件相符。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