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影业(601599)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 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 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 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 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 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1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