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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HaosenHaosen(SH:688529)2025-04-14 14:03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 审议后决定。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组成 (三)未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四)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 ...